杭州营销枢纽委托我司代理其“LTD.COM"商标驳回复审案件,该商标申请因被认定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而遭遇驳回。我司专业团队深入研究案情,精准把握审查标准,通过对引证商标提出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并辅以全面的调查证据,最终成功撤销掉两件引证商标,推翻商标局原驳回决定,使得申请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这一胜诉不仅有效维护了客户的品牌权益,更彰显了我司在知识产权领域精湛的专业水准和出色的案件处理能力,为客户后续市场布局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丨案件详情
营销枢纽申请“LTD.COM"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引证商标是同一申请人名下的两件“LTD”图形商标。接到商标局驳回通知后,申请人不服,委托我司代理申请驳回复审。
丨驳回复审
商标顾问通过对比分析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的差异,双方商标近似度较高,又经过进一步的摸查发现,网络上查询不到两引证商标使用的证据,因而提出“撤三+驳回复审”组合解决方案。
在商标局复审时,两引证商标因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被商标局撤销,在先权利障碍消失。
最终,商标局决定对“LTD.COM"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丨关于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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