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随着商标注册量持续增大,商标因近似被驳回的概率逐年提升。如果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近似驳回文件,申请人也不用慌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今天,知协给大家分享近期成功代理的一起驳回复审案例,申请商标被指和互联网巨头腾讯名下的商标近似,最终复审成功。
丨案件详情
杭州某科技公司(简称申请人)申请注册的“顺网云电脑及图”商标(简称申请商标),在审查过程中被商标局以近似为由驳回,引证商标是腾讯公司名下的“安管”商标。
申请人不服,委托我司杭州知协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代为申请驳回复审。
丨驳回复审
接到委托后,知协的商标顾问对驳回理由进行分析,认真比对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之间的差异。本案例中,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被判为近似的主要原因是商标中的图形元素,存在一定的相似度。但对于商标整体而言,图形部分属于显著性较弱的部分。
经过专业梳理后,商标顾问从这一方向重点入手,在复审申请中强调图形部分在相关指定商品或服务上识别性较弱,申请商标的文字为主要显著识别部分,其文字与引证商标在呼叫、含义等方面完全不同,可以起到区别的作用。
最终,商标不近似的主张得到商标局审查员的认同。经复审,商标局认为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存在差别,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商标局决定,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丨知协提醒
本案是一个典型的文字+图形组合申请的案例,当商标中存在多个元素时,商标局审查会对每个元素逐一审查,其中任一元素不符合审查标准,就会导致整个商标被驳回。
虽然本案中,申请人最终通过了初审,但是也为此浪费了时间和金钱。如果最初就分开申请,图形和文字互不影响,文字商标或许早就可以拿证了。因此,对于着急拿证的申请人来说,最好各个元素分开注册。
丨关于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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