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浪浪山小妖怪》在今年暑期档电影中成功破圈,影片上映时间延长至12月1日。截至目前,该片票房突破17亿元,成为中国影史二维动画电影票房冠军。
除了票房,该片也在多个领域完成了“电影+”模式的探索与创新。数据显示,该片IP也就是知识产权的衍生品累计销售金额已近2.5亿元,到年末,其整体消费终端的销售金额预计将突破25亿元。

据了解,《浪浪山小妖怪》有超过40个联名品牌、800多款衍生品,涵盖了餐饮、游戏、汽车、家居等多个细分领域。
一个IP的持续火爆,离不开背后的商标和版权支撑。让人意外的是,《浪浪山小妖怪》影视申请商标居然没有注册下来?
事实上,浪浪山小妖怪的权利人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早在2023年就曾申请过多件“浪浪山”及“浪浪山小妖怪”相关商标,但因为缺乏显著性被商标局给驳回了!
因为“浪浪山”一词最早出现在《中国奇谭》故事里,在2023年1月就已经火爆网络,作为一个网络流行词汇,该商标未能获准注册。

不过,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若通过长期、广泛使用使“浪浪山”与特定企业建立唯一对应关系,证明其具备显著性,仍有注册可能。目前《浪浪山小妖怪》票房突破10亿,热度较高,若上海电影集团能收集新证据(如宣传资料、衍生品销售记录等),证明“浪浪山”已与自身品牌紧密关联,可尝试重新申请。
一个成功的IP,离不开响亮的商标。将核心的IP名称、角色形象注册为商标,是在商业开发中保护自己的“金字招牌”。希望《浪浪山小妖怪》能够通过实际使用,获得显著性,从而成功拿下商标,延续IP热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