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分类的由来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基于《尼斯协定》(Nice Agreement)建立的国际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体系,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中国于1994年加入尼斯协定,目前采用的是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4文本)。
分类的结构
该分类表将全球所有商品和服务划分为45个大类,其中:
- 第1类-第34类:商品类(如化工原料、药品、金属、机械、服装、食品等)
- 第35类-第45类:服务类(如广告、金融、餐饮、医疗、法律服务等)
每个大类下又细分为若干类似群(以4位数字编号,如第25类2501群为“衣物”),类似群内的商品或服务通常被认为彼此构成类似。每个类似群下再列出具体的规范商品/服务项目名称。
分类表的核心功能
功能一:确定商标保护范围
你注册哪个类别和哪些商品/服务项目,商标保护的范围就限定在那里。在注册类别以外,即使别人使用完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通常也无法以商标权为由制止。
功能二:判定“类似商品/服务”的依据
商标审查中判断是否构成近似的重要前提,是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分类表是判断是否构成类似的主要(虽然不是唯一的)参考依据。一般来说,属于同一类似群内的商品会被认定为类似商品。
功能三:计算申请费用的基础
商标申请一个类别中可包含最多10个商品/服务项目(官费300元,网上申请270元),超过10项后的每个项目另加收官费30元。
如何使用分类表?
申请人可以在中国商标网(wcjs.sbj.cnipa.gov.cn)上查询完整的分类表。也可以在申请系统中输入自己想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的关键词,系统会自动匹配对应的类别和规范表述。强烈建议使用分类表中的规范表述,不要自行编造商品名称,否则可能被要求补正或不被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