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 vs 驳回
不予受理发生在形式审查阶段,是商标局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的退回。不予受理后可申请退费,申请人可以修正文件后重新提交。驳回发生在实质审查阶段,是商标局审查了内容后认为商标不应核准注册,驳回后官费不退。
不予受理的常见原因
1. 申请人主体资格问题
- 个人未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申请商标必须同时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营业执照未盖公章:企业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过期或已注销
- 申请人的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不完全一致(必须完全吻合)
2. 商品/服务项目问题
- 未提交商品/服务项目清单
- 所有的商品/服务项目均不规范:全部使用自行编造的名称而非分类表中的规范表述
- 类别选择超出45类范围
3. 商标图样问题
- 未提交商标图样
- 图样不清晰无法辨认
- 图样格式错误(如附上的是Word文档而非图片格式)
- 纸质申请图样尺寸不合格(要求不大于10×10cm,不小于5×5cm)
4. 申请文件不全
- 缺少代理委托书
- 委托书未盖章或签字
- 缺少身份证明文件
- 外文文件缺少中文译本
5. 缴费问题
- 未缴费或缴费不足
- 缴费信息和申请信息无法关联
6. 签章问题
- 申请书未经申请人盖章/签字
- 盖章/签字与申请人身份不符
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后怎么办?
认真阅读不予受理通知书上列明的具体原因,补全/修正文件后重新提交新的申请(各项材料必须同时提交),原申请日不保留,新申请以重新提交日期为准。官费可向商标局提交退费申请退回。
避免不予受理的方法很简单:提交前仔细检查清单,尤其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与申请书中的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一字不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