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概念
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泛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不是一种特殊的注册程序或证书,而是在争议事件中由商标局、商评委或法院在个案中认定的一个法律状态。
中国对驰名商标实行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不会出现企业主动申请驰名商标获得证书的情况。
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
途径一: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程序中认定。当你基于驰名商标主张跨类保护阻止他人注册时,通过向商评委提交驰名证据申请认定。
途径二: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商标侵权过程中,经你申请可对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途径三:法院诉讼中认定。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中,你作为原告向法院申请认定你的商标构成驰名商标,法院经审查后作出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的主要材料
你需要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商标使用时间的长久性、商标宣传的广泛性(广告投放记录和覆盖范围)、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之前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记录)、商标使用该商标商品的主要经济指标(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等)、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等。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驰名商标获得普通商标不具备的特殊保护:跨类保护(阻止他人在任何类别上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反淡化和侵扰保护(即使没有混淆可能性,他人使用你的驰名商标不当也能被制止,以保护驰名商标的独特性和声誉不受侵蚀)、加强保护力度(法定赔偿额和惩罚性赔偿往往判得更高)。
结论:驰名商标不需要刻意追求荣誉,但当你的品牌达到全国知名度时,要意识到并主动采用驰名商标保护来延伸你的保护半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