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合规原则
原则一:准确使用——始终将你的商标按照你注册的样式一致使用。不做更改、变形或添加/删除文字或图形。如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使用你的商标自然演化出了新形式,就为该新形式另行申请商标注册。
原则二:指明来源——使用商标必须有明确的品牌指向目的,不能模糊使用。你是在使用它来区分你的产品的来源,而非将它当产品的装饰用。
原则三:标注权力标记——已注册商标在使用时标注®;使用未注册商标时标注TM(这提醒他人该标志是商标并有利于你在纠纷中证明你的使用意图和知情度)。
原则四:不在他人商标上做文章——不得在你的产品/服务上故意使用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近似的标志以引起混淆。
原则五: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务上——你的商标权只在注册时核准的商品/服务上有效,在这些之外的商品上使用不能享有商标保护。
原则六:保留使用记录——保留你的使用证据(带商标的产品照片、广告合同、销售合同等)——这有助于你对抗撤三和侵权诉讼中的举证。
原则七:不得以商标名义搞垄断——你不能以你的商标权为名限制他人在与他完全不相关的商品/服务上合法的商业言论(仅驰名商标有超出此范围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