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使用的表现形式
擅自改变注册商标:在实际商业使用中改变了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任何注册时的原始要素。如你将注册商标中的字体从宋体变成了手写体、在注册的标识上增加了额外的图形或文字——这都是擅改。
超出注册商品/服务范围使用:在未注册的商品/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并标®——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
冒充注册商标:对未注册商标标注®或者对正在申请中尚未获得注册的商标标注®。
商标退化使用:将商标当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使用导致该商标退化为通用名称。
法律后果
对于擅自改变注册标识:根据第四十九条,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而使用它的,由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是严重极端的后果——改了几个字就可能丧失整个商标。
对于冒充注册商标:由市监局责令改正,可处违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
对于超出范围标注®:同冒充注册商标。
因此,正确与合格的使用比你能想象的重要得多——在你自己品牌的标识上做个小的改动都可能引致整个商标在行政程序上被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