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听证
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如果任何一个方提出了实质性的事实争议且提交了重要证据→商评委可以组织一个口审(听证)。在听证中各方针锋相对——各方提交自己的论点和证据,并对你的对方的证据进行质疑。这在程序上像一场迷你法庭审理(由商评委的审理员主持)。
听证通常在案件无法仅凭书面文件就作出决定时启动。听证的通知提前发出,各方必须在指定日期和方式出席。缺席听证对缺席方不利。
中止处理
如果在异议程序中一方或第三方牵涉到另一关联法院诉讼(如转让权归属争议)→该异议程序可按一方的请求中止。中止期间该异议暂停审理等待法院对该关联的终审判决→终审后再恢复审理使商标的决定与法院判决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