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宣誓的概念
在美国商标注册系统中,以意向使用为申请基础的商标在通过审查和公告后,并不会立即注册。USPTO会下发允许注册通知,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宣誓和使用证据,证明该商标已在美国进入实际的商业使用。
使用宣誓是商标在美国从意向使用走向正式注册的最后一步。
何时提交使用宣誓?
在收到允许注册通知后的6个月内提交。如果你在6个月内仍未将该商标投入美国的实际商业使用,可以提交延期请求(每6个月一次,最多可延长至允许注册通知下发后3年)。
如果在最长期限内你仍无法提供实际使用证据,该商标申请将失效。
使用宣誓需要提交什么?
宣誓书(声明商标已在美国商业使用于指定的商品/服务上)、一个商品使用证据样本(对于商品:产品包装/标签上带有该商标的照片;对于服务:广告、网站截图中显示该商标与服务描述结合的证据)、在美国销售的首次商业使用日期。
与中国系统的不同
中国商标系统是注册在先权——商标注册后不需要提交使用证据即可维持注册(除非被第三方撤三时需提供)。美国商标系统更重视商标的实际使用——注册前后都需要定期提交使用证据(第5-6年和每次续展时)。
如果你有意在美国保护你的中国品牌,务必在商标审查通过后尽快将产品推向美国市场并保留使用证据以完成使用宣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