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备案!不备案有两大风险。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备案的法律后果
后果一: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最致命)
这是不备案的最严重风险。善意第三人是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你或被许可人产生商标权利关系的人。举个例子:
- 你(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许可给A公司使用但没备案
- 之后,你瞒着A公司又将该商标转让给了B公司(善意第三人,它不知道A有许可)
- A公司声称它有许可使用合同,但因为它没备案,A的许可权不能对抗B(善意第三人)——B作为新商标所有人,可以要求A停止使用该商标
同理,如果商标权人将同一商标重复许可给多人,最早备案的许可有优先地位,备案在后者无法与之对抗。
后果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商标使用许可不备案的,由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罚款(违法经营额5万以上的最多罚违法经营额20%,不足5万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后果三:商标续展和权利转移的障碍
备案记录是商标使用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商标有许可无备案,在后续续展、转让、变更等手续时可能遇到实质性障碍。
备案的好处
- 许可关系获得公示效力:备案公告后,全社会都知道A公司有合法使用权
- 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备案,后续转让、再许可等行为都不能损害你的利益
- 为被许可人维权提供法律依据:经备案后,被许可人在商标侵权诉讼中独立行使起诉权更加有力
如何备案?
许可人(商标注册人)应在许可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备案申请,提交许可合同副本、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材料。备案规费为135元(网上申请)。








